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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④:建筑工人“尿檢官”是否合規?

      肥柴03-05 07:45 體壇+原創

      體壇周報全媒體原創

      當地時間3月4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發布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起訴孫楊與國際泳聯(FINA)一案仲裁書。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①:WADA是否超出上訴日期?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②:WADA律師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③:檢測人員資質材料是否齊全?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④:建筑工人“尿檢官”是否合規?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⑤:“偷拍”能否合理解釋“抗檢”?

      “孫楊案”仲裁書解讀⑥:為何遭8年禁賽重罰?

      事發當晚,孫楊因曾與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機構(IDTM)派遣的主檢官(DCO)有過爭執而質疑其公正性,此外孫楊與團隊還質疑血液采集助理(BCA,即孫楊所稱“血檢官”)、興奮劑檢測助理(DCO,即孫楊所稱“尿檢官”)是否具備檢測資格,并認為興奮劑檢測助理在檢測過程中偷拍孫楊照片一事極為不專業。在聽證會后,孫楊方面還披露興奮劑檢測助理實際上是一位建筑工人。對于以上爭議點,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書中做出了解答。以下為節選內容。

      主檢官是否對孫楊存在偏見?

      根據ISTI(WADA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5.3.3條,主檢官需要提供包括其姓名和照片的完整證件(如樣本采集機構的身份卡、駕照、健康證、護照或其他相似的有效證件),證件上需標明有效期。主檢官提供了包括名字和照片的IDTM證件,仲裁委員會認為主檢官已滿足ISTI的規定,雖然孫楊認為主檢官違背了WADA守則,但委員會指出,WADA守則并非強制性規定。

      孫楊在2017年10月28日的一次檢測中曾投訴過主檢官,并認為主檢官違反了ISTI的公正性要求,孫楊也因此認為自己對主檢官的公正性有擔憂是正當的。仲裁委員會則認為,孫楊此前投訴過主檢官并不意味著該主檢官今后不能再從他那里獲取檢測樣本,而且兩人之間也并不存在利益沖突,否則任何一位運動員都可以通過提起投訴的方式讓一位主檢官失去檢測的資格。此外,仲裁委員會還指出,孫楊并沒有在巴震當晚填寫的反興奮劑表格意見一欄提及此事,而是回溯性地提起對于主檢官不公正性的指控,更像是在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理化的理由。

      建筑工人“尿檢官”是否具備資格?

      興奮劑檢測助理的角色實際上在ISTI中表述為“監督人”(Chaperone),監督人由樣本收集機構培訓并授權,將完成一下一種或幾種義務(由樣本收集機構進行選擇):通知被指定運動員將參加反興奮劑樣本收集、陪同并監督運動員抵達興奮劑檢測站、在運動員身處興奮劑監測站時陪同且(或)監督、在培訓資質允許的情況下監督并且核準運動員提供樣本。在孫楊2018年9月4日的檢測中,興奮劑檢測助理(即監督人)擔任的是監督運動員在樣本收集容器中排尿的任務。

      在興奮劑檢測助理2019年10月21日提供的一份聲明中,他聲稱自己“不是任何公司派遣進行測試的興奮劑檢測助理”,并提及他只是一位建筑工人,事發當晚只是負責開車接送主檢官,“從來沒有人教我怎樣進行興奮劑檢查,我也沒必要接受相關訓練,因為我只是一名建筑工人”。仲裁委員會發現興奮劑檢測助理的聲明與他、主檢官、血液采集助理三人簽署的保密聲明(“Statement of Confidentiality”)互相矛盾,但委員會認為保密聲明是在事發當晚前7個月前簽署因而也更為可信。而興奮劑檢測助理建筑工人的身份不會影響他在業余時間行使監督人的指責。

      此外,IDTM項目經理波帕(Popa)的證詞中提及,這位興奮劑檢測助理還參加了2018年1月的樣本收集,也有可能還參與了2018年2月的收集。主檢官的證詞則提及,她與這位興奮劑檢測助理2018年9月4日前還一同參加了10到20次檢查,她個人已對這位興奮劑檢測助理進行培訓并完成了IDTM的表格,這些表格已被IDTM記錄存檔。

      護士“血檢官”是否具備資格?

      孫楊認為,血液采集助理僅提供了一份護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無法證明她可以在中國境內完成血樣采集工作。孫楊特別指出,血液采集助理需要提供護士執業證書。

      仲裁委員會指出,根據ISTI H.4.1.b.ii條“血液采集官員(即血液采集助理)需要具備一定的資格與實踐技能,完成從血管中抽取血液的操作”,血液采集助理本人實際上擁有護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證書(但未向孫楊展示),因此可以證明血液采集助理符合ISTI的標準。

      孫楊在聽證會上還指出血液采集助理的護士執業證書僅在上海而非事件發生地杭州有效,但仲裁委員會再次指出孫楊并沒有在事發當晚指出這一問題,當時也并未把它列為終止樣本采集的原因,同樣也是一次事后回溯性指控。

      綜上,仲裁委員會認為IDTM此次派遣興奮劑采樣團隊符合ISTI標準。

      文/肥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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